| 1项目名称: 建设工程配套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 2项目类别及编号:行政许可类 3项目依据: 《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》
4办理对象及范围:大兴区 5提交材料: (1)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、法人机构代码证书(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); (2)中标文书或建设合同(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); (3)规划许可证、用地许可证、开工许可证和规划平面图(1:500比例蓝图或复印件); (4)设施工程质量的合格文件(查验原件,留存复印件); (5)环卫设施的平立剖图(1:100蓝图或复印件)。 6办理程序:申请-受理-审查-决定-送达 7办理时限:20个工作日 8费用情况: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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